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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混 一群傻X哈哈哈(2 / 2)

七八人就这么一瞧,再看看自己手中的干粮馍馍,顿觉索然无味。

一个留着黑白参杂山羊胡,身着红锦衣的老者吞咽一口,对王凌明知故问道:“哎,小哥,小哥,你们这是在煮什么啊?”

年纪稍长的那位少年抬头起来,对老者一脸单纯道:“炖狗肉啊!”

这两个人自然是王凌和小艺。

就王凌搅那两下,从河边过来的那群有钱人士纷纷都醉了,闻香赶来,这狗肉真是太香了!

这时走过来一位身穿华丽衣裳的老者笑呵呵道:“小哥,你就两个人,这里这么多肉,你们两个也吃不完,你看要不这样,我花六十文钱,买你半锅狗肉如何?”

王凌惊喜道:“真的六十文钱么!”心里却骂道,“就六十文,你当我是乞丐啊,打发谁呢!”

但这只是从王凌个人的角度来看。

其实算起来,王凌还是赚了,虽然古代的肉少,但其实并不是太贵,是因为百姓没有很好的保存技术,这肉价自然也贵不到哪里去,当然,像王凌这种底层家庭,一年到头恐怕也就吃一两回猪羊肉,现在的猪肉价大概就在每斤七钱,狗肉当然要便宜一些,每斤也就五钱,因为猪肉可以榨油,这也是为什么在古代越肥的肉越值钱,因为古代的榨油技术太差了。

而这只狗去皮去骨也就是十二、三斤左右,整只狗也就是六十文钱左右,其实际上比这价钱还要少许多,因为每个部位的肉质不一样,价格是有差别的,而且这时候乃晚夏时分,狗肉相对还要便宜一些,能够三、四十文钱卖出去,就已经有钱人的施拾了,哪怕就算六十文钱,加上手工费满打满算也最多就六十五文钱,半只狗也就只有三十几文钱,所以这老者还是出钱还算挺豪爽的了。

也正是因为如此,锦衣老者对于王凌的惊喜,表示非常理解,还笑了笑点点头。

“好啊,好啊!”

王凌就跟没有见过钱一样,咧开嘴,像个傻子兴奋的直点头,还拍手。

正当锦衣老者准备叫随从掏钱换狗肉的时候。

这时边上一个穿着蓝色胡服留着一点小胡茬的中年人突然道

“等一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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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蓝服中年人走了出来,拦住锦衣老者,向王凌道:“我花七十钱买你半锅狗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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